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一)
2012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大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胡锦涛同志主持大会。
会议首先通过了2名总监票人和36名监票人名单。
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监督下,到会的代表和特邀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由205名委员、17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0名。
11时27分,胡锦涛宣布,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场响起长时间的热烈掌声。
随后,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大会批准胡锦涛同志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决议指出,报告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大会认为,报告阐明的大会主题对我们党带领人民继往开来、奋勇前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大会高度评价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的工作。大会同意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对十六大以来十年奋斗历程的基本总结。大会强调,总结十年奋斗历程,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坚持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